乔女士把养了五年的贵宾犬送到小区门口宠物店洗澡美容,接回来发现狗狗腹部大面积红肿溃烂。带去看兽医,诊断是"化学灼伤"——疑似使用了不当的洗护产品。宠物店说"可能是狗自己不适应,使劲舔的抓的"。
"狗自己舔能把整片皮肤舔烂?你们用的什么给狗洗澡?"乔女士心疼得不行。
宠物在法律上属于"物"——虽然是具有特殊情感价值的财产。宠物店提供服务导致宠物受伤或死亡的,应当承担财产损害赔偿和违约责任。《民法典》第577条和第1183条为此提供了法律基础。
赔偿范围包括:宠物的医疗费用、后续康复费用,以及由于宠物店的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造成的其他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宠物受到严重伤害甚至死亡,饲养人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因为宠物虽然是"物",但具有情感寄托的特殊性。
律师建议:送宠物到店,进店前给宠物拍个全身状态照片(皮肤、精神状态等),接回时当场检查。出了问题带宠物去正规宠物医院诊断,取得书面诊断报告,这是与店家交涉的最有力文件。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遇宠物美容服务纠纷,建议咨询重庆两江新区专业消费维权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