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先生开汽油车去加油,工作人员一个走神把柴油枪插进了油箱口。加了半箱柴油,车开出去不到两公里就开始剧烈抖动,发动机最终报废,维修费用预估超过五万。加油站说"是员工操作失误,我们赔你两千块油卡"。
"发动机都报废了你赔我油卡?"曲先生觉得这简直是笑话。
加油站的说法显然不合理。加错油导致车辆发动机报废,加油站作为服务提供方,因其员工的过失给消费者造成了财产损失,应当承担全部赔偿。《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赔偿范围不仅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还包括车辆维修期间的合理替代交通费、拖车费、车辆价值贬损等。"赔油卡"这种方案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敷衍,可以被拒绝。
律师建议:保留好加油凭证和维修清单,找有资质的维修厂出具加错油与发动机损坏的因果关系鉴定报告。拿着这些证据,先向加油站所属公司正式索赔,不成再向法院起诉。这种案子事实清晰、责任明确,胜算很高。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遇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建议咨询重庆两江新区专业侵权维权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