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在送餐途中出了交通事故,平台却说:"我们是合作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这套说辞,法院买账吗?\n\n随着平台经济兴起,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快递配送员的用工性质成为劳动争议的高发地带。
不少平台通过签署《合作协议》《承揽协议》等方式,试图将骑手"去劳动关系化"。但法律关系如何定性,不是一纸协议说了算。\n\n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认定劳动关系有三个标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主体资格;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对于专送骑手—穿着平台制服、按时打卡、接受系统派单不能拒绝—这些特征与传统劳动关系高度重合,司法实践中已有较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的判例。\n\n一旦认定劳动关系,平台就需要承担缴纳社保、支付加班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等法定义务。
如果你或身边的人从事平台工作却因受伤索赔无门,不要被"签了协议就不是劳动关系"的说法吓退。应当及时收集平台管理证据,包括排班记录、工作指令截图、工服照片等,向重庆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主张工伤待遇。
新业态不是法外之地。\n\n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