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先生提前一周在一家网红餐厅订了包间,准备周末给父亲过七十大寿。他打电话预订时,店员还特意确认了时间、人数和菜品。结果生日当天,一大家子十五六个人浩浩荡荡到了餐厅,前台翻了半天记录说:“不好意思,您订的包间今天被其他客人先用了,要不您们坐大厅拼桌?”范先生一听就火了:大厅拼桌过七十大寿?这不是开玩笑吗!
这不是“不好意思”就能解决的问题。范先生通过电话预订和餐厅之间已经建立了餐饮服务合同关系。餐厅接受了预订,就负有在约定时间为范先生提供包间服务的义务。现在餐厅单方面违约,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退一步说,即便合同还没有完全成立,餐厅的确认行为也构成了缔约过程中的“信赖”,如果让消费者产生了合理信赖而遭受损失,餐厅可能构成缔约过失。
范先生可以要求餐厅承担什么责任?一是要求餐厅为他在同等档次的餐厅安排替代用餐;二是赔偿他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比如家人的交通费、时间延误造成的损失等;三是如果构成了消费欺诈,还可以适用消保法的惩罚性赔偿。重庆XX律师表示,“预订被取消”是餐饮消费中比较常见的违约类型。
律师建议:预订餐厅时保留好预订记录(电话录音、微信聊天截图、短信等),尤其是对方确认的信息。到店遇到预订被取消的情况,当场要求店方给出合理解释和补偿方案。事后可以向消协投诉,也可以在点评网站上如实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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