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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唱歌时地上有水滑倒骨折,老板说有“小心地滑”牌子就不管了?

2026年07月17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ssws.com

齐先生和同事周末去KTV唱歌,走廊拐角处地上一滩水没人拖,他一脚踩上去直接滑倒——手腕撑地导致骨折,打石膏花了三千多。KTV经理指着墙上“小心地滑”的牌子说“我们提示过了,你自己不小心的”。

“小心地滑”的提示牌不能成为经营者免责的挡箭牌。民法典第1198条明确规定:娱乐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不光是指“贴个提示牌”——更重要的是:及时清除地面上的危险源。地上有水就要拖干,不是贴个牌子就不拖了。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提示牌免责”的认定非常严苛。提示牌只能说明经营者意识到了风险——但“意识到风险”不等于“尽到了消除风险的义务”。如果地面湿滑状态持续了较长时间而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处理、或者湿滑原因本身就是经营者的过错——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

重庆人身损害律师建议:在经营场所滑倒后,第一件事是拍照——地面湿滑状态、周围环境、提示牌位置。然后要报警或叫救护车——警察或急救人员的到场记录是客观证据。同时查看有没有监控——如果有监控而经营者说“监控坏了”,法院往往会对经营者作出不利认定。

律师建议:娱乐场所仅靠“小心地滑”提示牌不能免除安全保障义务。地面上有积水等危险源应及时清除而非仅靠提示。滑倒后拍照固证、报警留记录、就医保留病历,协商不成可起诉索赔。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