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傅买了两张3D电影票,六十块一张。到了检票口,工作人员说:3D眼镜在那边买,十块一副,不买看不了。小傅愣了:我花六十块买了3D电影票,你让我再加十块钱才能看?这不是强制消费吗?
电影院要求消费者自购3D眼镜属于典型的捆绑消费和格式条款侵权。消保法第26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3D电影票本身就应当包含观看3D电影所必需的眼镜——这是服务完整性的基本要求。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2022年就专门针对“影院要求自购3D眼镜”发布过消费警示,明确指出这种行为加重了消费者负担,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如果你买了3D电影票却被告知要自备或另购眼镜——可以当场要求提供免费眼镜,被拒绝的,保留票据向12315投诉。
重庆消费维权律师建议:买票前先看清购票页面的提示——有些平台会提前告知“本影院不提供免费3D眼镜”。如果购票时没有显著告知,到了现场才告知——属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一份服务收两份钱,更是违反了“一票制”收费原则。
律师建议:影院要求消费者自购3D眼镜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者有权要求提供免费眼镜。被强制购买的,保留票根和购镜凭证向12315投诉,主张退还眼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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