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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当众辱骂还拍了视频发网上,我能告他吗?

2026年07月16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ssws.com

唐先生在超市排队结账,前面一个人插队被他拦了一下,对方直接破口大骂,用词极其难听,还掏出手机对着他拍:"大家看看这怂样!"视频当天就发到了网上。唐先生脸都被亲戚朋友认出来了,几天不敢出门。

这种行为至少侵犯了唐先生的三种权利。第一,名誉权——当众辱骂使用侮辱性词汇,贬损他人人格,民法典第1024条明确规定保护。第二,肖像权——未经同意拍摄并公开传播他人肖像,民法典第1018条和第1019条明确说"不"。第三,隐私权——如果拍摄的内容涉及唐先生的私密信息,还侵犯隐私权。

能告吗?能。民法典第995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1183条还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赔偿金额上,人格权侵权没有固定的赔偿标准,法院会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恶劣程度、传播范围、对受害人的实际影响等因素。如果视频被大量转发造成较大影响,判赔金额会更高。

重庆侵权纠纷律师建议:被当众辱骂后不要对骂——对骂只会把水搅浑。掏出手机录下对方的行为、记下目击者联系方式、保留网上的视频链接和截图(网址和发布时间很重要)。这些证据齐全了再去法院告,赢面很大。

律师建议:

当众辱骂并拍摄传播涉嫌侵犯名誉权、肖像权,可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关键证据为现场录音录像、目击证人及网上传播截图。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