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文集 > 法律随笔 >

包工头垫资三百万干了半年,甲方一句话让他差点崩溃——一个动作救了他

1970年01月01日  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dzlssws.com

老周是个小包工头,去年接了一个住宅小区的土建工程。按约定他先垫资施工,甲方按进度付款。结果工程干到一半,甲方开始拖欠工程款,理由是"上面还没拨款下来"。老周全垫进去了——材料款、工人工资、设备租金,加起来将近三百万。工人天天堵在门口要工资,材料商发函催款,甲方始终不露面。老周急得整夜睡不着。

建筑工程行业最怕工程款拖欠。层层转包、垫资施工、口头约定,每个环节都埋着雷。但这个案子不是没有解决办法,关键在于你有没有抓住核心武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这是法律给施工方的一把"尚方宝剑"。简单说: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的受偿权利。也就是说,就算甲方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了,你的工程款也比银行的抵押权更优先。但享有这个权利有几个条件:必须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工程款已到期未付,且在法定期限内主张——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工程款之日起算,最长为十八个月,过期不候。

老周在律师指导下做了几件事:整理所有施工记录和结算资料,向甲方发出书面催款函并保留送达凭证,同时启动了诉讼程序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甲方名下资产。法院立案后甲方账户被冻结,不到两周就主动要求调解,分期支付了拖欠的工程款。

老周后来说:"干工程这么多年,第一次知道法律这么管用。但早知道就该签书面合同约定清楚付款节点和违约责任。"这也是对所有工程人的忠告:白纸黑字比口头承诺靠谱,被拖欠了也别等,赶紧找法律咨询采取措施,越早行动越主动。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如您有法律纠纷需要帮助,可联系重庆两江新区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