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在一家科技公司做了两年程序员,工作表现一直不错。今年合同到期前,公司突然通知他不续签了,让他办离职手续。小李觉得合同到期不续签也正常,就默默收拾东西走了,什么也没要。直到三个月后和朋友聊起,朋友大吃一惊:"你傻啊,公司不续签是要给你经济补偿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很多人和小李一样以为"到期就到期了呗"。其实这里面大有讲究,分几种不同情况,你的权利完全不同。
第一种情况:公司不续签。根据法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公司不再用你了,原则上要给你补偿金。补偿金怎么算?按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第二种情况:你自己不想续签。如果是你主动不续签,公司也同意了,一般没有经济补偿。但如果是因为公司降低了待遇条件你才不续签的,仍然有权要求补偿。第三种情况: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你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拒绝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可能构成违法终止,可以主张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还要注意几个坑:千万不要自己写"因个人原因辞职"的离职申请,这等于主动放弃了经济补偿。合同到期前留意公司的书面通知,没休完的年休假可以折算工资。离职前把这些都理清楚再签字。
小李的故事提醒我们:合同到期不等于权利到期。遇到不续签先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拿不准的找法律咨询问一问,别让自己白白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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