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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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随笔

子女不赡养老人,老人如何主张赡养费

2026-10-06

老韦在渝北区年事已高,身体也不好,可几个子女互相推诿,谁也不愿意赡养,生活费,医药费都没着落。老韦寒了心,这子女不赡养老人,到底该如何主张赡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赡养义务作出规范。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老韦缺乏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依法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几个子女不能互相推诿。赡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等内容,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建议老韦先与子女沟通协商,明确各自赡养责任和费用分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委会,居委会或民政部门调解,仍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子女给付赡养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赡养纠纷,老年人权益保障等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