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鼎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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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随笔

打印遗嘱,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2026-10-05

老袁在渝北区的父亲留下一份打印遗嘱,把房子留给了老袁。可这份遗嘱是父亲找打字店打印的,只有父亲一人在上面签了字。其他兄弟姐妹不认可,说这份遗嘱无效。老袁很困惑,这打印遗嘱,到底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要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都要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老袁父亲这份打印遗嘱只有本人签字,缺少见证人签字,依法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老袁不能仅凭这份遗嘱主张继承。

建议老袁核实打印遗嘱是否符合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每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要件,保留遗嘱原件和相关证据,涉及遗嘱效力争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确认遗嘱效力,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打印遗嘱,遗嘱效力等继承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