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随笔
老董在渝北区遭遇交通事故,被撞成骨折,住院治疗好几个月,还留下了后遗症,精神上备受折磨。老董想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却不知道该怎么提。老董很困惑,这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到底该怎么主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老董因交通事故受伤并留下后遗症,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依法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该项赔偿需要老董在诉讼中明确提出,并结合伤情,伤残等级和对方过错等因素确定金额,不能想当然地漫天要价。
建议老董保留事故认定书,病历和伤残鉴定意见等证据,明确伤情造成的严重精神损害后果,在索赔或诉讼中明确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依法确定合理的金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等法律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