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随笔
老周在渝北区把车停在小区里,一场大风过后,小区里一棵大树倒伏,正好砸在老周的车上,车损严重。老周找物业索赔,物业却说是天灾。老周很困惑,这小区树木倒伏砸坏车辆,责任到底该谁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区树木倒伏砸坏老周的车,属于林木致害。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人,依法负有对树木进行日常管护的义务,若不能证明自己对树木倒伏没有过错,比如已尽到修剪,加固等管护职责,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能简单以天灾为由推脱。
建议老周保留车辆受损的照片,维修票据和天气情况的记录,查明树木的管护情况,先与物业协商赔偿,物业拒不赔偿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物业作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重庆两江新区遇到林木致害,财产损害赔偿等法律问题,可以咨询重庆律师或两江新区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列举的案件仅为普法所需,不代表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