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随笔
老两口先后去世,留下一套房子,七个子女。老大说「我是长子,应该多分」,老幺说「我一直照顾爸妈,应该归我」。谁说了算?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也就是说,七个子女每人分七分之一——不分男女、不分长幼。
但有两个重要的例外:
第一,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如果幺女儿确实长期照顾父母起居、垫付医疗费,法院可能给她多分一些。
第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某个子女成年后对父母不闻不问,其他继承人可以主张他少分或不分。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冷知识:配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应继承份额由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也就是孙辈可以「替代」已故父母继承祖辈的遗产。
家庭内部纠纷最伤感情。但如果真的谈不拢,法律给你划了一条公平的分割线——不是按「谁嗓门大」,而是按「谁尽了责任」。
本文仅为继承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涉及法定继承份额计算及遗产分割纠纷,建议咨询重庆两江新区执业律师获取专业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