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随笔
一个小微企业辛苦做了几年的品牌,刚有点知名度,就发现网上有另一家公司用了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名字和logo在卖同类产品。这不是巧合,是商标侵权。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列举了七种商标侵权行为,最常见的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核心标准是「混淆可能性」——相关公众会不会误认为两家是同一个品牌。
小微企业商标维权中面临的现实困境是:知道对方侵权,但不知道怎么计算损失。《商标法》第六十三条提供了三种计算方式,任选其一:一是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二是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三是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前两种方式举证困难时,第三种可以作为兜底。
还有一个有力的工具——惩罚性赔偿。对于故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2025年以来,多地法院在商标侵权案件中适用了惩罚性赔偿,赔偿金额显著提高。
维权路径:第一步,公证取证——购买侵权产品、对网站和店铺进行证据保全公证。第二步,向侵权方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第三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行政查处往往比诉讼更快。第四步,提起民事诉讼。
小品牌不代表可以被大企业随意「搭便车」。商标是你的无形资产,侵权就要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