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随笔
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出具了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但对方就是不接电话、不露面、不配合处理,甚至连保险公司都联系不上他。被撞的一方该怎么推进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对方不配合,调解这条路走不通,那就只能走诉讼了。
在重庆,很多交通事故受害者觉得打官司麻烦,就一直在等对方,结果等来的是超过诉讼时效。建议不要干等,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内都可以起诉,但越早起诉越好。
可以先把对方的车辆信息、保险信息固定下来,然后直接起诉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法院会依法传唤被告,如果对方不来,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一旦判决生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总的来说,不要因为对方不配合就放弃维权,法律程序是能走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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